栎沃资讯 10月27日,四川省农业厅下达了“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补贴资金。补助标准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2020年上半年全省出栏生猪数作为测算依据,按照每头出栏生猪10元的标准测算分配资金。

据悉,资金兑现由市(州)统筹安排,根据上半年出栏生猪数切块安排到县(市、区),由县级补助到场到户,确保尽快完成生猪生产任务。
而从去年开始,中央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补助措施,其中多省的政策中,对养猪的补贴都是实实在在的现金奖励。
湖北
存栏母猪500头规模场,补助100元/头
去年9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强调,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年出栏在100万头(不含100万头)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出栏100万头(含100 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新研究出台两项财政支持政策,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现行的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
浙江
引种每头补贴500元
去年8月,浙江发布的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中提到,为推动解决不敢养、不想养问题,支持防疫条件较好、粪污处理能力有富余的规模猪场及空栏场从本省种猪场引种,浙江省级财政对规模养殖场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从本省种猪场引进的种猪,每头给予500元的临时补贴 (本省无法一次性供种,经批准确需从省外引种的可给予补贴)。
江苏
年出栏万头猪场奖励100元/头
今年7月份,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省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新增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
鉴于生猪育肥周期4个月左右,累计新增出栏测算方法为累计出栏商品肥猪减去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出栏商品肥猪(以出具的产地检疫B证为准,减去部分视同政策激励前的原有产能)。对采取租赁模式经营的,奖励对象为实际经营主体。奖励标准:起补标准为累计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按每头100元据实奖励。奖励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另外,对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的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20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从省内外种猪场引进种猪给予奖励。奖补标准:每头种猪奖补700元,其中苏北、苏中、苏南地区由省级财政分别奖补700元/头、500元/头、400元/头。苏南五市在苏中、苏北建设的生猪直供基地以及通过生态补偿等方式签订保供协议的基地,符合奖补条件的由养殖场所在地实行奖补。
广东
提高育肥猪保额执行标准
去年9月,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中指出,将能繁母猪的保额从1000元暂时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继续按照粤农规〔2018〕2号文中已增加到800元的标准执行,政策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推广人工授精技术,相关资金通过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调结构解决或从完成约束性任务后的省级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40元。
吉林
国外引种最高可补贴200万元
去年9月,吉林省15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十四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引进优良种猪和能繁母猪,增加后备母猪存栏量,保护生猪产能。从2019年8月初到2020年底,对全省备案种猪场从省外引进的种猪每头给予500元补助;从国外引进的原种猪,按引进种源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系列生猪生产恢复扶持政策,加快养殖场户扩能增养,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有力推动了生猪生产恢复。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新建投产1.25万个规模养猪场,复养了1.34万个空栏的规模养猪场。到9月底,全国生猪存栏达到3.7亿头,恢复到2017年末的84%;能繁母猪存栏达到3822万头,恢复到2017年末的86%。